BOE(京东方)位列2022 IFI专利授权排行榜全球第11位 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光明网讯(记者王一涵)1月10日,全球知名专利服务机构IFI Claims发布的2022年度统计报告显示,BOE(京东方)以2195件专利授权量位列美国专利授权排行榜全球第11位,连续第五年跻身全球TOP20,成为为数不多上榜的中国企业之一。据了解,IFI Claims成立于1955年,是历史悠久的权威专利服务机构,其每年公布的美国授权专利排名榜单在业内具有很高影响力。尽管2022年面临着一定的压力与挑战,BOE(京东方)的专利授权量依旧超过了2021年,这一亮眼表现不仅充分展现了其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与行业技术领导力,也彰显出中国的科技创新实力及全球影响力正在加速崛起,释放出中国式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能。
BOE(京东方)副总裁、技术与知识产权管理中心负责人李新国表示,2023年即将迎来BOE(京东方)创立30周年的重要时刻,自创立以来,BOE(京东方)始终秉持“对技术的尊重和对创新的坚持”理念,无论企业经营情况如何,我们始终坚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2021年研发投入高达124亿元。目前BOE(京东方)已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体系,聚焦高价值专利布局,并持续开展基础技术与前沿技术研发,着力构建确保企业未来30年持续领先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以科技创新驱动企业自身并引领全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
目前BOE(京东方)已全面建成规模庞大的技术创新体系,打造了“1+1+3”技术创新平台,包含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创新总部,及北京、成都、合肥3个创新分中心,并通过17条全球领先的半导体显示生产线及4座智能制造工厂所形成的庞大的产品平台,持续推动技术研发成果的转化与落地。BOE(京东方)还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顶尖高校、知名企业、生态链合作伙伴广泛合作,围绕技术、产品、市场及商业模式创新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与协同开发,推动科技创新要素高效聚合,积极构建开放融合的产业创新生态。BOE(京东方)即将迈入创立30周年的崭新征程,作为行业引领性科技企业将继续秉持“屏之物联”发展战略,深潜“屏联万物”的蓝海之中。全面加速构建“Powered by BOE”产业创新协作与创新生态,让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为创新发展与价值跃迁的关键引擎。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